• 本网站支持IPv6
  • |
  • 股票代码:1216.HK
    中原银行 1216.HK
  • |
  • 24小时服务热线:95186
  • |
  • 网点查询
  • |
  • 人才招聘
  • |
  • 普惠金融
  • |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En
中原银行
并购债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0日

  并购债券是为满足并购业务资金需求,并购方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

  【产品特点】

  1.期限:根据并购项目而定,原则上不超过5年;

  2.募集金额限制:一般不超过并购交易金额的60%;

  3.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支付并购价款、偿还并购贷款等;

  4.发行与流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与流通、或非公开发行;

  5.信用评级:需要进行信用评级;

  6.注册规模:公开发行方式受净资产40%的限制。

  【适用对象】

  为满足主业突出、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业务体系完整、资产完整等上市要求而进行股权、资产重组的拟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2.1.8.公司债

  公司债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产品特点】

    1.监管机关:中国证监会;

    2.审核方式:公开发行为核准制,私募发行为备案制;

    3.融资期限:1年以上,3-10年为主流品种;

    4.融资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需扣减其他公募中长期债(中期票据是否需扣减可一事一议),不考虑短期融资券;

    5.利率形式: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

    6.担保:无强制要求;

    7.募集资金用途:可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资、支付并购重组款项和偿还并购重组贷款等,用途灵活;

    8.交易流通市场:(1)公开发行: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非公开发行: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

    9.项目周期:从报送监管机构到获批一般约为1-2个月;

    10.批文有效期:2年,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11.评级:公开发行的需要评级,非公开发行的无强制要求;

    12.主要适用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中原银行客户投诉渠道 投诉与咨询电话:95186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备案序号:豫ICP备14022039号豫公网安备 12010102000000号
网站地图 | 关于我行 | 客户关系管理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中原银行客户投诉渠道 投诉与咨询电话:95186

本网站支持IPv6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豫ICP备14022039号

豫公网安备 12010102000000号